病理制片制度
- 巨检结束后点清块数,记录并双方签字接收。
- 组织包埋完成后必须进行清点蜡块数量。
- 大小标本分开固定脱水。
- 大标本固定时间不得少于 6 小时;小标本不得少于 3 小时。
- 固定液必须及时更换,固定后必须流水冲洗;
- 固定、脱水温度不得高于 37℃。
- 试剂必须及时更换。
- 切片厚度 3?5 微米。切片完整无污染,无皱褶。
- 对每天每人切的蜡块进行登记、签字。
- 胃镜、纤支镜等小活检组织切片必须作连续性切片,除特殊情况数量不得少于 8 张。
- 组织片贴附,应在除去标签位置后玻片的中间。
- 封固前必须经酒精充分脱水,二甲苯透明,湿封。
- 封片时不得有气泡,不得有树胶外溢。
- 标签必须贴于玻片左侧,编号字迹必须清楚。
- 制片工作一般应在 24?48 小时内完成。
- 切片完成后交付医师时必须按照记录当面清点。
- 质检员对每天的切片进行检查,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登记并要求整改。